湖北诗雨律师事务所
湖北诗雨律师事务所
湖北-武汉
查看服务地区

咨询我

起诉返还投资款93222.5元并支付利息

发布者:湖北诗雨律师事务所 时间:2024年04月08日 65人看过 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收到邵某的79000元后,熊某、李某邵某出具欠款单一份,载明“本人李某、熊某今欠邵某人民币89534.63元,欠款期限自2022年10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,共24个月,首期还款2022年12月20日3491.13元,剩余23期每月还款3740.98元,全部本息于2024年11月20日还清;欠款李某、熊某。”

经审理法院判决如下:

被告邵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熊某、李某返还投资款93222.5元并支付利息(以93222.5元为基数,自2023年2月22日起按3.65%
的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):

湖北诗雨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6年,是一家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综合性个人律师事务所,在核心业务领域具备行业领先优势。创立... 查看详细 >>
  • 执业地区:湖北-武汉
  • 执业单位:湖北诗雨律师事务所
  • 执业证号:3142000********8N
  • 擅长领域:法律顾问、刑事辩护、合同纠纷、工程建筑、交通事故